國債公告

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公告2014年第95號

  • 2015-01-31 09:48

2015年儲蓄國債還本付息工作即將開始,現(xiàn)將有關(guān)事宜公告如下:

一、2015年還本付息儲蓄國債品種和條件

(一)以下儲蓄國債(電子式)于還本付息日歸還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。

國債名稱 還本付息日 期限 年利率
2012年第一期儲蓄國債(電子式) 3月10日 3年 5.58%
2012年第三期儲蓄國債(電子式) 5月10日 3年 5.58%
2012年第九期儲蓄國債(電子式) 7月20日 3年 4.76%
2012年第十一期儲蓄國債(電子式) 9月10日 3年 4.76%
2012年第十三期儲蓄國債(電子式) 11月10日 3年 4.76%
2010年第十一期儲蓄國債(電子式) 11月15日 5年 4.60%

(二)以下憑證式國債于兌付期開始后歸還本金并支付全部利息。

國債名稱 兌付期開始日 期限 年利率
2012年憑證式(一期)國債3年期 4月10日 3年 5.58%
2014年憑證式(二期)國債1年期 5月10日 1年 3.60%
2012年憑證式(二期)國債3年期 8月10日 3年 4.76%
2012年憑證式(三期)國債3年期 10月10日 3年 4.76%
2010年憑證式(五期)國債5年期 12月6日 5年 4.60%

二、其他有關(guān)事項

(一)利息計付。儲蓄國債利息按單利計算,投資者逾期兌取不加計利息。

(二)儲蓄國債(電子式)兌付。儲蓄國債(電子式)兌付資金由原售出機構(gòu)支付至投資者資金清算賬戶;提前兌取儲蓄國債(電子式)按當(dāng)期國債發(fā)行通知規(guī)定的提前兌取計息條件計付本息,具體計息條件請向原售出機構(gòu)查詢。

(三)憑證式國債兌付。憑證式國債兌付由投資者到原售出機構(gòu)營業(yè)網(wǎng)點辦理;提前兌取憑證式國債按當(dāng)期國債發(fā)行通知規(guī)定的提前兌取分檔利率計付利息,具體利率請向原售出機構(gòu)查詢。

(四)實物國債和特種國債兌付。以前年度到期應(yīng)兌未兌的實物國債,2015年可繼續(xù)到常年兌付網(wǎng)點辦理兌付,各地常年兌付網(wǎng)點地址請向中國人民銀行分、支行國庫部門查詢;以前年度到期應(yīng)兌未兌的特種國債兌付由原售出地財政部門辦理。

特此公告。

財政部

2014年12月3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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